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,规范瓜果行业竞争行为,维护市场正常秩序,保障其健康发展,特制定上海瓜果行业协会会员公约,供全体会员相互监督,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坚决执行国家及本市瓜果种植经营的有关方针、政策。
第二条 严格自律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,建立并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,为客户提供“绿色、无公害”产品,树立行业新风。
第三条 会员间倡导团结协作,相互促进,共同维护本行业形象,不从事危害本行业的活动。
第四条 提倡公平竞争,维护本行业的声誉,禁止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:
(1)利用非正当手段操纵市场,扰乱市场秩序;
(2)以任何方式贬损同行,抬高自己;
(3)利用权力机构的影响对同行业单位施加压力,争抢业务;
(4)以倾销的行为争夺客户;
(5)以加薪、许诺等不正当手段挖聘同行业单位在职人员;
(6)抄袭、仿制、假冒同行业单位的包装、宣传和标识;
(7)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牟取不正当利益;
(8)使用违禁的农药、肥料及其它生产资料。
违反本公约禁止性条款的会员,一经发现并查实,协会将采取通报批评、责令限期整改,直至提交理事会按有关条款清理门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