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瓜果行业协会

Shanghai Melons & Fruits Association

协会简介

        本协会以上海市瓜果生产、经销企业为主要成员,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、院校、研究机构及瓜果行业知名人士自愿结成的跨部门、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。本协会的行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农业委员会,登记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。本协会同时接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、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    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,在行业中发挥服务、自律、代表、协调的作用,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,沟通会员与政府、会员与社会、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联系,推进瓜果行业的标准化生产、规范化管理、产业化经营,促进瓜果产业和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    开展市场调研、产销协调、中介服务、技术咨询、项目论证、信息交流、产品评比、业务培训、展示展销、出版内部刊物等。

组织机构

资产管理使用原则
来源: | 作者:prof13267 | 发布时间: 2015-05-26 | 1118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第五章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

第一条 协会经费来源:

1、会费;

2、捐赠;

3、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资助;

4、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5、利息;

6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二条 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

第三条 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
第四条 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第五条 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,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

第六条 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。

第七条 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,聘请专业审计事务所审计,并作出审计报告。

第八条 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第九条 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、保险、福利待遇,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标准执行。